GMAT不等式的基础运算规则
我们知道,对于两个等式
a=b
c=d
我们可以对其进行加、减、乘、除这四种基础运算,运算规则如下:
a+c=b+d(成立)
a−c=b−d(成立)
a×c=b×d(成立)
a÷c=b÷d(成立,需满足c、d不等于0)
那么,我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两个不等式进行加、减、乘、除运算呢?这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则。今天我们就来探讨这些规则及其背后的原理。
一、 加法运算
当两个不等式的不等号方向相同时,我们可以直接将它们相加。
若满足
a<b
c<d
则
a+c<b+d(成立)
从逻辑上也很好理解:如果a小于b,且c小于d,那么a与c的和,自然也小于b与d的和。
同理,若满足
a>b
c>d
则
a+c>b+d(成立)
情况 2:两个不等式的不等号方向相反时,该如何处理?
例如:
a>b
c<d
此时我们需要将其中一个不等式两边同时乘以−1,使得两个不等式的不等号方向一致。
对 c<d 两边同乘−1,不等号方向改变,可得:
−c>−d
这时两个不等式的不等号方向相同,我们就可以将它们相加:
a−c>b−d
二、 减法运算
当两个不等式的不等号方向相反时,我们可以进行减法运算。
若满足
a>b
c<d
则
a−c>b−d(结果的不等号方向与被减不等式一致)
从逻辑上理解这个规则:用一个更大的数a,减去一个更小的数c,得到的结果a−c,必然大于用一个更小的数b,减去一个更大的数d,得到的结果b−d。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结果和我们将其中一个不等式变号后再相加得到的结果是完全相同的(参考上文的情况 2)。
当两个不等式的不等号方向相同时,我们不能直接进行减法运算,因此建议大家在解不等式时,优先使用加法法则。具体做法是:
若不等号方向相同,直接相加;
若不等号方向相反,将其中一个不等式两边同乘−1,转化为同方向不等号后再相加(本质上等同于减法运算)。
为什么不等号方向相同时,不能直接相减呢?我们举个例子来验证:
已知
3>1
5>1
如果直接相减,会得到
3−5>1−1
即
−2>0
这个结论显然不成立。
再换一组数字试试:
3>1
2>1
直接相减得到
3−2>1−1
即
1>0
这个结论看似成立,但这只是个别情况。
由于我们无法确定两个不等式两边数值的差距大小,因此不等号方向相同时,减法运算的结果不具有普适性。
三、 乘法运算
乘法运算的约束条件和加法运算基本一致(不等号方向需相同),但还多了一个关键前提:两个不等式的两边都必须是非负数。如果无法确定不等式两边是否为非负数,就不能进行乘法运算。
若a、b、c、d均为非负数,且满足
a<b
c<d
则
a×c<b×d(成立)
原理很直观:两个较大的数相乘,结果一定更大。
我们举几个反例,看看当不等式中存在负数时,直接相乘会出现什么问题:
反例 1:
−2<−1
10<30
两边直接相乘,得到
−20<−30
结论不成立。
反例 2:
−2<7
−8<1
两边直接相乘,得到
16<7
结论不成立。
四、 除法运算
除法运算的约束条件和减法运算基本一致(不等号方向需相反),同时也有一个关键前提:两个不等式的两边都必须是正数(分母不能为 0 是默认要求)。如果无法确定不等式两边是否为正数,就不能进行除法运算。
若a、b、c、d均为正数,且满足
a<b
c>d
则
a÷c<b÷d(成立,结果的不等号方向与被除数不等式一致)
从逻辑上理解:一个较小的数除以一个较大的数,得到的结果自然更小。
同样,我们举一个反例,看看当不等式中存在负数时,直接相除会出现什么问题:
1<2
10>−30
两边直接相除,得到
1/10 < − 2/30
结论不成立。
解题要点总结
加法运算:两个不等式不等号方向相同时,可直接相加。
减法运算:两个不等式不等号方向相反时,可直接相减。
乘法运算:两个不等式不等号方向相同,且两边均为非负数时,可直接相乘。
除法运算:两个不等式不等号方向相反,且两边均为正数时,可直接相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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