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是考生们反复被提及的高频难点,对概率心存顾虑,主要源于两点原因。第一,这与概率学的发展历程有关。数学的诸多分支都已有数千年历史,植根于古老的文明之中,而概率论直到 16 世纪才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这一点着实令人惊叹。例如,古希腊人已经掌握了积分学的雏形,可在概率领域却毫无头绪。此外,大量研究表明,即便是在当代,受过良好教育的成年人,即便面对的是自己专业领域内的概率问题,也常常感到束手无策。


第二,GMAC似乎逐渐意识到,概率是一个延展性极强的概念,可以将其他题型的考点融入其中。因此,在 GMAC 最新发布的考试资料中,概率题的出现频率有所上升。既然我们本身就不擅长概率计算,而这类题目又越来越常见,那么考生对这一知识点感到焦虑,也就不足为奇了。


概率之所以能轻松涵盖其他考点,核心在于事件发生的概率本质上是一个简单的比值:目标结果的数量 ÷ 所有可能结果的总数。为了简化问题,我们可以把这个比值拆分成两个部分来计算:先求出所有可能结果的总数,再算出目标结果的数量。用这种思路分析问题,概率题就会变得容易很多。以这道最新的真题为例

If an integer n to be chosen randomly between 1 and 96 inclusive, what is the probability that n(n+1)(n+2) is divisible by 8 ?

A) 1/4
B) 3/8
C) 1/2
D) 5/8
E) 3/4


表面上看,这是一道概率题,但由于涉及整除性,它同时也考查了数的性质这一知识点。我们先从计算所有可能结果的总数入手:1 到 96 之间共有 96 个整数,因此随机选取一个数时,总共有 96 种可能的结果。至此,我们已经确定了概率公式中分母的数值。


接下来,我们需要计算满足 “n(n+1)(n+2)是 8 的倍数” 这一条件的目标结果数量。换一种说法,任何 8 的倍数(即2^3)都必须包含 3 个质因数 2。要满足这一条件,第一种情况是中间项n+1为奇数—— 因为每个奇数必然夹在一个 2 的倍数和一个 4 的倍数之间。


例如,当n+1=3时,表达式为2×3×4,其结果是 8 的倍数(我们需要 3 个质因数 2:2 贡献 1 个,4 贡献 2 个);当n+1=5时,表达式为4×5×6,结果同样是 8 的倍数(4 贡献 2 个质因数 2,6 贡献 1 个,三者相加恰好是 3 个)。在 1 到 96 之间,奇数的数量为 48 个。


第二种满足条件的情况是中间项n+1本身就是 8 的倍数。显然,7×8×9的结果是 8 的倍数,15×16×17的结果也是如此。我们可以直接统计 1 到 96 之间 8 的倍数的个数,也可以使用公式计算:


1 到 96 之间,8 的最小倍数是 8,最大倍数是 96,公差为 8。代入公式可得:[(96−8)/8 ] ​+1=11+1=12


因此,8 的倍数共有 12 个。


综上,目标结果的总数为两类情况之和:n+1为奇数的 48 种情况,加上n+1为 8 的倍数的 12 种情况,总计48+12=60种。


计算至此,结果已经显而易见:概率 = 目标结果数量 ÷ 所有可能结果总数 = 60/96=5/8。因此,正确答案为D。


核心要点


面对概率题,要牢记概率本质上是两个数值的比值。只要将问题拆解为 “计算总结果数” 和 “计算目标结果数” 两个步骤,就会发现很多题目其实远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难。这一解题思路,同样适用于 GMAT 考试中几乎所有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