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AT公因数的高阶应用
今天我们来研究一下两个整数的非 1 公因数背后的逻辑原理。
在不逐一列举两个数所有因数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判断它们是否存在公因数(不考虑数字 1)?
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若两个整数均为偶数,那么它们至少有一个公因数 ——2。
比如数字 476 和 478,它们有多少个公因数呢?我们已知 2 是它们的公因数,那这两个数是否还有其他公因数?
注意,这两个数的差值为 2。
试想,如果 4 是 476 的因数,它会是 478 的因数吗?答案是否定的。
若 4 能整除 476,那么下一个能被 4 整除的数应该是 480(与 476 相差 4)。同理,如果 7 是 476 的因数,它也绝不可能是 478 的因数,下一个能被 7 整除的数应该是 483(与 476 相差 7)。
事实上,因为这两个数的差值为 2,所以它们唯一的公因数就是 2。
再来看 476 和 484 这两个数,它们的差值为 8。
那么这两个数可能的公因数就是 2、4、8—— 也就是差值 8 的所有因数。
只要这些数中的任意一个能整除 476,就一定能整除 484。
显然,476 和 484 各自还有很多其他因数,但这些因数不可能是两个数的公因数。
比如 7 是 476 的因数,7 的下一个倍数是 483,再下一个是 490,所以 7 不可能是 484 的因数。
若两个整数均为奇数,情况又会如何?
以 523 和 529 为例,它们的差值为 6,6 的因数是 2 和 3。
由于 523 和 529 都是奇数,所以 2 肯定不是它们的公因数。
此时只需判断 3:如果 3 能整除 523,那么它也一定能整除 529;反之,如果 3 不是 523 的因数,那它也不可能是 529 的因数。
除此之外的任何数,都只能是其中一个数的因数,无法同时整除这两个数。
由此我们可以推导出核心结论:
两个整数可能存在的公因数(不要求一定存在),必定是这两个数差值的因数。
若差值的某个因数能整除其中一个数,那么它也一定能整除另一个数;
若该因数无法整除其中一个数,那么它也不可能整除另一个数。
接下来我们看一道基于此考点的真题:
Given that x is a positive integer, what is the greatest common divisor (GCD) of the two positive integers, (x+m) and (x-m)?
Statement 1: m^2 – 10m + 16 = 0
Statement 2: x + 26 is a prime number.
解题步骤
题目给出的两个正整数为 (x+m) 和 (x-m),已知 x 是正整数,因此 m 也必然是整数(正负暂不确定)。
要确定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我们需要先找到它们的所有公因数。目前我们无法直接得出公因数,但可以算出两个数的差值:(x+m)-(x-m)=2m
根据前文结论,这两个数的公因数必定是 2m 的因数。
我们分别分析两个条件:
分析条件 1
对二次方程 m^2 - 10m + 16 = 0求解:
m^2 – 10m +16 = 0
m^2 – 2m – 8m + 16 = 0
m (m – 2) – 8 (m – 2) = 0
(m – 2)*(m – 8) = 0
解得 m=2或m=8,因此 2m=4 或 2m=16。
2m 的因数对应为:当2m=4时,因数是 1、2、4;当 2m=16 时,因数是 1、2、4、8、16。
但我们无法确定这些因数是否能同时整除 (x+m)和 (x-m),因此条件1单独不充分。
分析条件 2
x + 26是质数。除了 2 以外,所有质数都是奇数。
因为 x 是正整数,所以x+26不可能等于 2,因此 x+26一定是大于 2 的质数,也就是奇数。
又因为 26 是偶数,根据 “奇数 + 偶数 = 奇数”,可以推出 x 是奇数。
但条件 2 未给出任何关于 m 的信息,因此条件 2 单独不充分。
结合两个条件分析
由条件 2 可知 x 是奇数,由条件 1 可知 m 是偶数(2 或 8)。
根据奇偶运算规则:
奇数 + 偶数 = 奇数
奇数 - 偶数 = 奇数
因此 (x+m) 和 (x-m)均为奇数。
而 2m 的因数(2、4、8、16)均为偶数,偶数不可能整除奇数。
由此可得出结论:(x+m)和 (x-m)的唯一公因数是 1,因此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就是 1。
综上,两个条件联立后充分,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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